檢方指控許永盛在擔任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司長期間,為華能集團、國電集團等八公司在27個電力項目的審批謀取利益,受賄561萬元。但許永盛當庭稱其所謂供訴和親筆供詞,“是遭到了刑訊逼供和威脅要挾,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違心做出的”
[評論上榜]@寒潭潤石:非常傾佩這樣的獨立報道,無論是否屬實,至少作者報道的語氣是客觀的,都是表明出處,據旁聽人員說等,而不是自己主觀臆測。
大家往往更關注短期問題,也要關注長期的問題;越晚進行結構性改革,空間可能越小,可能自己就站在懸崖邊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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