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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 (十二)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(fā)生嚴重困難的; (十三)企業(yè)轉產、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,經變更勞動合同后,仍需裁減人員的; (十四)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(fā)生重大變化,致使勞動合同無
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(fā)生重大變化,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。 裁減人員時,應當優(yōu)先留用下列人員: (一)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; (二)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; (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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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生產經營發(fā)生嚴重困難的;(九)企業(yè)轉產、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,經變更勞動合同后,仍需裁減人員的;(十)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(fā)生重大變化,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。
者經營方式調整,經變更勞動合同后,仍需裁減人員的; (四)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(fā)生重大變化,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。 第五條〔協商不裁員或者少裁員措施〕 企業(yè)出現本規(guī)定第四條情形的
)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(fā)生重大變化,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勞動合同終止: (一)勞動合同期滿的; (二)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待遇的
;(四)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(fā)生重大變化,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。 ? ?以上是企業(yè)裁員的依據,但這些規(guī)定操作性都很差:其一、何謂“生產經營狀況發(fā)生嚴重困難”?沒有標準,一旦發(fā)生爭
。 卡夫中國管理層則認為,遷址和裁員決定是基于《勞動合同法》第四十一條第四款的規(guī)定:“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(fā)生重大變化,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”。 對于工會代表關于“給離職員工合理的經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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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(fā)生重大變化,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。 裁減人員時,應當優(yōu)先留用下列人員: (一)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; (二)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; (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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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生產經營發(fā)生嚴重困難的;(九)企業(yè)轉產、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,經變更勞動合同后,仍需裁減人員的;(十)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(fā)生重大變化,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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者經營方式調整,經變更勞動合同后,仍需裁減人員的; (四)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(fā)生重大變化,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。 第五條〔協商不裁員或者少裁員措施〕 企業(yè)出現本規(guī)定第四條情形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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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(fā)生重大變化,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勞動合同終止: (一)勞動合同期滿的; (二)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待遇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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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(四)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(fā)生重大變化,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。 ? ?以上是企業(yè)裁員的依據,但這些規(guī)定操作性都很差:其一、何謂“生產經營狀況發(fā)生嚴重困難”?沒有標準,一旦發(fā)生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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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卡夫中國管理層則認為,遷址和裁員決定是基于《勞動合同法》第四十一條第四款的規(guī)定:“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(fā)生重大變化,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”。 對于工會代表關于“給離職員工合理的經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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